来源:校长办公室作者:校长办公室
学校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今年暑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假期为7月1日(星期三)至9月13日(星期日)。9月12日(星期六)和9月13日(星期日)学生返校报到注册,9月1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假期为7月9日(星期四)至9月9日(星期三)。9月10日(星期四)正式上班。正式上班后请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报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新学期的准备工作。
暑假期间,五大战略部门和承担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改革任务、“双一流”建设任务、“双万计划”申报任务、专业认证及招生等工作任务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以及暑假留校研究生、博士生的导师,原则上不放假。机关党政部门入驻明向校区搬迁工作要有序高效推进,确保8月20日前完成搬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暑期宝贵时间,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成效。在确保疫情防控扎实到位和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的前提下,可适当安排轮休。
三、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慎终如始持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咬紧牙关、保持定力,切实做到“四早”,坚持疫情防控一刻不放松。
四、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项安全措施要落实到位,确保广大师生的暑期安全。
五、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以及实验室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夏季汛期是安全事故多发、自然灾害高发的时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制定各项汛期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度汛。
七、暑假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外出或其他请假事由,须严格执行《我校中层干部请假管理暂行规定》。
八、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应的应急值守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进一步掌握和熟悉应急管理办法,严格遵照应急工作相关规定带班值守。
九、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学校预案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妥善预处理,并第一时间如实向学校(党委办公室:6010140;校长办公室:6010290;明向校区值班室:3176176;学校总值班室:6010290)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请各单位务于7月7日(星期二)下午4:30前将本单位暑假值班工作安排分别报送党委办公室(办公主楼317室)、校长办公室(办公主楼318室)和保卫处办公室(北区保卫处2层)。
我校
2020年7月1日